海口高新区,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我国批高新区,也是海南自贸港的高新区。园区总体规划面积85.42 平方公里,由“一区七园”7个专业园区组成,分别为美安生态科技新城、观澜湖产业园、药谷工业园、海马工业园、云龙产业园、西海岸总部经济区、狮子岭工业园。

- 美安生态科技新城: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低碳制造产业等。
- 观澜湖旅游园区:重点发展“旅游+体育、教育、商业、康养、文化、影视”产业,着重打造港澳企业及服务机构集聚区。
- 药谷工业园(含国科园片区):重点发展医药健康、医疗器械、保健品和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医药外包服务的试验区、海南医药研发孵化的策源地。
- 海马工业园:重点发展环保新能源汽车的设计、研发、生产、检验检测及维修、互联网应用服务等,以及汽车零配件生产等。
- 云龙产业园:重点发展节能环保和可降解新材料产业,正加紧建设可降解材料集聚区。
- 西海岸总部经济区:重点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和互联网产业聚集区。
本文汇总了海口高新区对入驻的企业和人才优惠扶持政策。
1、对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根据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在行业等情况,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研发资金补贴,用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补贴资金当年申报当年到位;
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海口市的项目,其实际投资超过 2000万元,投产后三年内年销售收入总额超过 1 亿元,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海口市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的,按所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市级留成部分,由财政从专项资金中给予 的奖励,更高 300 万元。
2、对新落户的高成长型总部,承诺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形成地方财力贡献不低于800万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奖励到位时间为企业达到承诺条件后即可申请兑现。
3、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认定为海南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给予其所获省资助金额 50%的配套扶持。
4、对我市新设立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更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5、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并在海口实现转化,对购买技术成果的海口企业,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3%给予补助。每笔补助更高30万元,每个企事业单位每年更高补助200万元。
6、鼓励工业企业上市融资。工业企业(除医药企业外)成功在国内沪深两市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正式挂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一次性给予 300 万元奖励;在新三板和科创板正式挂牌上市定向发行股票的,一次性给予奖励 100 万元。企业成功在境外挂牌上市的,参照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奖励标准。

7、对外籍高层次人才、有博士学历或长期在重点发展区域工作的外籍华人、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特别需要的外国人、符合工资性年收入和纳税标准的长期在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申请办理在华居留便利,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
8、海南投资创新型企业连续3年投资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经海南省政府推荐,可申请居留。
9、为重点领域、行业引进的技术和管理人才、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成员等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口岸签证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10、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11、2018年5月16日后在海南省内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或机构实收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享有1个小客车指标的申领资格;每增加1000万元,享有增加1个小客车指标的申领资格,申领的指标总额度不超过5个。
12、对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纳税和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范围内,以研发、生产、检测全生物降解材料为主的企业或机构实施以下奖励:
(1)生产奖励:对在本地生产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年度销售收入保持增长的企业采取阶梯式奖励支持
销售收入 | 奖励 |
超过3000万元 | 企业当年收入0.5% |
超过5000万元 | 企业当年收入1% |
超过1亿元以上 | 企业当年收入1.5% |
更高不超过5000万元
(2)生产用电补贴:采取阶梯式补贴支持,对在本地生产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品采取以下补贴标准
销售收入 | 用电补贴 |
超过3000万元 | 年度生产用电费用的30% |
超过5000万元 | 年度生产用电费用的40% |
超过1亿元以上 | 年度生产用电费用的50% |
当年补贴更高不超过5000万元。
(3)研发和检测用房房租补贴
对全生物降解材料方向的市级(含)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研究中心、检测中心、认证中心等研发和检测机构,每年按租金50%给予房租补贴。当年更高不超过100万元。
(4)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给予年度固定资产投资10%的奖励。当年更高不超过5000万元。
(5)数字化工厂建设奖励
对获得、省、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图片来源: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
政策来源:《海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海高新规〔20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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