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3日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提出: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内容: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税〔2020〕31号、财税〔2021〕14号优惠目录
1.如何界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呢?
今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企业主营业务属于目录内项目的,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对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有什么要求?
(1)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新设分支机构”是指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境外新设的分支机构。
(2)从境外新设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利润;或从持股比例超过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与新增境外直接投资相对应的股息所得。
(3)被投资国(地区)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不低于5%。
3.政策执行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投资形式
境外投资(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DI”),是指中国境内企业(下称“投资主体”)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1)投资主体:本指南所称的投资主体指中国境内企业,不包含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投资者。
(2)投资地区:本指南所称的境外投资,包括其他(地区),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3)出资形式:投资主体向境外投入的资产、权益,包括货币、证券、实物、技术、知识产权、股权、债权等。
(4)投资目的:为了获得境外资产或经营活动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
5.对外投资案例
据省商务厅统计,2022年,海南新增对外投资备案企业191家,同比增长24.8%;备案金额50.08亿美元,同比增长81.08%;全省实际对外投资18.95亿美元,同比增长137.46%。海南对外投资行业分布日益广泛,结构持续优化,对外投资主要流向制造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香港,作为中国特别行政区之一,拥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经济发展环境,是许多海南企业对外投资的。海南一家游戏公司在在香港注册成立境外子公司,由其负责该公司游戏产品的海外发行。该公司发行的游戏在欧美、东南亚等地广受欢迎,通过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优惠,已节省了企业所得税475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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