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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度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申请准备启动

近日,广东省财政厅发布《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落实了2021-2022年度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少客户向我们提出协助申请需求。我们分享一下实操经验供大家参考

政策依据:粤财税〔2023〕21号

生效日期:自2023年6月2日起执行

优惠事项
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在珠三角九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珠三角九市人民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每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更高不超过500万元

预计受理期间
2023年7月1日至8月31日
注意:上述期间有可能根据今年出具的优惠申请管理办法有所更新

申请方法
申请人(本人)或扣缴义务人(本人个税的扣缴义务人,如雇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提出财政补贴申请

上述申请需要提交的证明资料繁多,包括身份资料、出入境资料、个人所得税申报资料、劳动用工资料、社保资料以及符合“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名录的证明文件等,同时涉及复杂的个人所得税计算以及申报的实操安排。对于外籍个人申请人,特别是非中文母语的外籍个人申请人而言,相关申请难度不小。看官可以通过以下十二问先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并尽早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以下问题需全部回答“是”才有较高机会通过申请

  1. 申请人是否属于香港、澳门性居民,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国国籍人士,或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和海外华侨?
  1. 申请人是否受雇于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内企业或在该地提独立个人劳务?
  2. 申请人在申请年度是否有以下所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3. 申请人在申请年度获得的上述收入类别的应纳税所得额总和是否有超过人民币30万元?
  4. 申请人在申请年度在上述城市的工作天数是否超过90天?
  5. 申请人在申请年度是否有在上述城市购买社保?
  6. 申请人是否符合“境外高端人才”或“境外紧缺人才”名录?
  7. 申请人是否属于“科技创新”、“重点发展产业”以及“哲学社会科学领域”?
  8. 申请人在申请年度是否有与上述城市内的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雇主是否愿意提供说明,证明其受雇职位符合“境外高端人才”或“境外紧缺人才”名录?
  9. 如果申请人在相关城市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是否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上述“境外高端人才”或“境外紧缺人才”范围?例如曾经获得的各类被行业认可奖励、头衔等,如科普利奖、图灵奖等,又如各国科学院院士及工程院院士等。
  10. 申请人是否拥有国内银行的I类银行卡(即网银、转账、提现功能齐全的银行卡)?
  11. 申请人是否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相关城市的“人才绿卡” ?

由于最新的优惠申请管理办法尚未发布,特别需要注意上述第7点以及第8点关于申请范围的更新。我们会在办法发布后时间转发。如需要“境外高端人才”以及“境外紧缺人才”名录欢迎来邮获取。我们也非常乐意提供咨询服务,联系方式如下:

廖红珠 amy.liao@gzgkl.com

陈莉莉 lilly.chen@gzgk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