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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小企业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优惠对象:小型微利企业

优惠内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优惠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方式: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提醒:

1.小型微利企业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优惠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优惠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1  适用于按期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  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5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  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优惠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优惠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对象:金融机构

优惠内容: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优惠期限: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对象:所有纳税人

优惠内容:

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优惠期限: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优惠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优惠内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士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优惠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享受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 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等两个条件的,可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以上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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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对象: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优惠内容: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优惠期限: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