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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广州市住房政策的解读

  2023年9月2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

  1. 放开部分区域限购;
  2. 放宽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购房资格;
  3. 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A:限购区域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域。

A: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限购2套住房;

B: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限购1套住房。

A:从购房之日前在广州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满2年

A: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上述区域仍限购1套住房;

B: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建房〔2015〕122号)执行。

A:将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政策的适用认定以税务部门具体审核意见为准。

A:政策调整自2023年9月20日0:00起施行,购房资格审核适用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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