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软件园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是海南自贸港政策早期收获的重点园区之一。在海南自贸港背景下,园区定位数字贸易策源地、数字金融创新地、中高端人才聚集地,重点发展“一区三业”,即创建区块链试验区,用区块链等技术赋能数字文体、数字健康、数字金融等产业。

海南生态软件园对入驻企业有什么优惠政策?本文汇总了海南生态软件园的补助政策、税收优惠、人才奖励等多个方面。
一、培育引入高质量市场主体
1、在海南生态软件园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新增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享受省级政策扶持资金外,县级财政再给予一次性研发资金奖励 30 万元;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后再次申请通过的,给予研发资金奖励10万元,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对新增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万元;
对纳入“专精特新”培育企业库并通过省级认定的,再给予奖励 5 万元;
对新增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对制造业“单项”企业给予奖励 200万元;
被新增纳入省“精英行动”的澄迈本土企业,分别给予种子企业、瞪羚企业、领军企业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30万元、50万元;
对园区内新上榜“世界 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500万元、50万元。
3、在认定有效期内将注册地迁入园区,在园区开展实质性经营,且签署三年内不迁出园区承诺书的企业按照下列分类给予补贴:
- 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迁入补贴30万元,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 给予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补助 10万元;
- 给予“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奖励 50万元。
二、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发展
1、扩岗补助:按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对园区企业常驻办公人数分四个档次给予企业奖励(常驻办公人数为:在园区同一企业缴纳社保满一年且在园区实质开展工作的员工数量):
- 20-50人给予奖励5万元;
- 51-80人给予奖励10万元;
- 81-200人给予奖励 20万元;
- 200人以上给予奖励 30万元。
奖励资金分两年拨付,每年拨付 50%。以上奖励不可重复申领。政策有效期内,企业常驻办公人数增加到下一档次的,可给予档次差额奖励
3、经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前三类高层次人才且在园区开展实质性工作的人员。
在享受《海南省引才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省级奖励 50万元、10 万元、2万元标准的基础上,县级再分别追加引才奖励 10 万元、5 万元、3 万元。
4、园区内新注册成立的企业免交半年工会筹备金;企业组建工会后,调整工会经费缴交比例将原来全额上缴的工会经费改为:工会经费的 40%通过税务系统上缴给上级工会,60%留存给企业工会组织。
三、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奖励政策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分享给予阶梯奖励。
年纳税额(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 奖励标准 地方分享部分 | ||||
省级合计 | 县级合计 | ||||
30万以下 | 30万以下 | 30% | |||
30万-60万元 | 30万-60万元 | 35% | |||
60万-100万元 | 60万-100万元 | 40% | |||
100万元以上 | 100万元以上 | 50% | |||
省县合计500万以上 | 80% |
税种 | 中央分享 | 省级分享 | 县级分享 |
企业所得税 | 50% | 15% | 35% |
增值税 | 60% | 12% | 28% |
个人所得税 | 60% | 12% | 28% |
- 可叠加享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15%政策(点击查看自贸港企业所得税15%优惠政策),例如按15%税率缴纳所得税后,如税收足够多,则享受地方留存部分80%返还后,企业所得税率为10.2%;
- 同样,如若按6%缴纳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部分80%返还后,增值税率为 3.6%。
四、个税优惠政策
对公司中工资薪金和劳务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员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海南地方分享部分的全部奖励;其来源于所在公司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成果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给予50%奖励
五、人才奖励与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 ||||
年龄 | 人才层级及学历 | 补贴标准 | 年限 | |
50岁以下 | 拔尖人才 | 5000元/月;6万元/年 | 累计发放不超过 3 年 | |
其他类高层次人才 | 3000元/月;3.6万元/年 | |||
40岁以下 |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 3000元/月;3.6万元/年 | ||
35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2000元/月;2.4万元/年 | ||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 2000元/月;2.4万元/年 |
2023 年1月1日起,在园区企业实习且正式入职园区企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实习期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1500 元/人/月;
- 全日制本科高校毕业生1000元/人/月;
- 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生750 元/人/月。
- 实习期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6个月。
图片来源:海南生态软件园官网
政策来源:澄班发【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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